政策:請求「立法院」修改選罷法,加入依據「身分」進行投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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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目前的選舉制度,是以戶籍所在地的方式,進行分區投票的,但是這種方式忽略的許多與「職業身分類別」相關的議題,這將造成嚴重的問題,因為選舉制度無法反映工商業社會以「職業身分」為主的相關議題,這使得許多與現代社會「職業身分」相關的專業議題無法充分反應在政治上,讓本國的選舉制度無法充分反映民意,因而讓我們的「立委、議員」等代表,無法具備足夠的「職業身分」代表性。

舉例而言,如果讓關心教育的人們,像是「教師、學生」等身份類別的人們,可以投票選出「教育選舉區」的立委,那麼就可以更有效的反應一些教育類的問題,以選出適當的代表,去修改不合時宜的法規。而針對「上班族、勞工、老年退休者、家庭主婦、青年、企業主」等等類別,也都能各自選出這些「虛擬選舉區」的立法委員們,或者是議員們,那麼就能夠更有效的反應出這些議題在法律與政治上的重要性,如此就不會將政策領域只鎖定在與「地區」議題相關的議題上,也能有效的反應「職業身分」這種「虛擬選舉區」的議題,讓我們的法律與政治系統更為進步,能夠更準確的反應人民的意願。

參考文獻

  1.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10
    • 特別參看「第 35、36、37 條」有關選舉區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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