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修改離島設置觀光賭場的法規,將設置觀光賭場的公投否決效期延長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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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根據 離島建設條例 第 10 -2 條,中華民國的法律系統允許在離島設置觀光賭場,但前提是必須經過當地居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通過後才能實施。以下是離島建設條例 10-2 條的內容:

離島建設條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121

第 10-2 條:
開放離島設置觀光賭場,應依公民投票法先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其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應經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投票人數不受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

前項觀光賭場應附設於國際觀光度假區內。國際觀光度假區之設施應另包含國際觀光旅館、觀光旅遊設施、國際會議展覽設施、購物商場及其他發展觀光有關之服務設施。國際觀光度假區之投資計畫,應向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其申請時程、審核標準及相關程序等事項,由中央觀光主管機關訂定,報請行政院同意後公布之。

有關觀光賭場之申請程序、設置標準、執照核發、執照費、博弈特別稅及相關監督管理等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依前項法律特許經營觀光賭場及從事博弈活動者,不適用刑法賭博罪章之規定。

因此,該條文乃是架構在公民投票法之下的一個條款,而根據 公民投票法 第 16 條與 33 條的規定,公投否決的效期基本上只有三年,除非是「有關公共設施之重大政策複決案經否決者」,其效期才得以延長為八年,以下是其相關條文。

公民投票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50

第 16 條:立法院對於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事項,認有進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投票。立法院之提案經否決者,自該否決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就該事項重行提出。

第 33 條 公民投票案之提案經通過或否決者,自各該選舉委員會公告該投票結果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但有關公共設施之重大政策複決案經否決者,自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至該設施完工啟用後八年內,不得重行提出。

前項之同一事項,包括提案之基礎事實類似、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斷事項者。

但是經過我詢問法律界的好友之後,他們認為「有關公共設施之重大政策複決案」這一項,通常是指像核能電廠這樣已經投入建設的硬體案件,而對於私人興建的「觀光賭場」,在法律上應該不會納入到「有關公共設施之重大政策」當中。

2011 年 4 月 14 日,交通部觀光局博弈專法採購案評選結果出爐,決定以恆業法律事務所的版本為立法參考,而在「恆業法律事務所」制定的 博弈法草案 當中,更進一步訂定了離島設置觀光賭場的法律基礎,交通部已於 2011 年四月開始舉行了多場草案的說明會,並將於同年九月份開始說明離島設置觀光賭場的基本條件與門檻。

分析

但是根據我們的分析,這些法律將很可能嚴重撕裂離島人民的情感,造成原本平靜的離島進入一個動盪不安的局面,支持博弈與反對賭場的人們,將會因為這些法律而進行每三年一次的攻防戰,這個攻防戰將造成金門與澎湖兩個離島,面臨以下的命運。

可能性一:島上人民透過公投同意觀光賭場的設置,此時只要有符合規格的觀光賭場進行投資興建,則賭場將會成立。

然而,賭場的設置具有難以逆轉的風險,假如賭場帶來了道德風氣的敗壞,或者是黑道的進入,那麼即使未來賭場因居民抗議或經營不善而撤出,道德風氣也很難會因此而回復,已經生根的黑道也很難完全的離開,於是原本平靜純樸的離島將再也無法回復到原來的狀態。

可能性二:島上人民透過公投否決觀光賭場的設置,此時由於公民投票法規定否決的效期基本上只有三年,因此三年後島上人民又必須再度面對賭場的威脅,於是每隔三年該島嶼就會再度進入一個動盪不安的公投大戰當中,這些島嶼上的人民將永無寧日,直到公投同意觀光賭場設置為止。

於是我們看到,這兩條路對於離島人民,都有相當大的問題與難以承受的風險,因此,我們有必要事先預防這些情況的發生。

改進

如果我們可以將「是否設置觀光賭場的公投否決效期延長到十年」,這樣對於「澎湖、金門與馬祖」等離島的居民來說,將會是比較好的政策。如果居民們公投同意了設置觀光賭場,自然可以得到想要的發展,但也必須承擔可能的問題與危害。如果居民們公投否決了觀光賭場,那麼居民們將可以得到一段長時間的寧靜,也不會因此而造成太大的動盪與不安,因此我們希望能提出以下政策。

請修改離島設置觀光賭場的法規,將設置觀光賭場的公投否決效期延長到十年。

這是我們衷心的希望,我們雖然希望離島發展,但卻不希望離島因為政策的小小差異,而造成永遠難以彌補的傷害。

政策建議者 金門大學 資訊工程系 陳鍾誠 敬上

參考文獻

  1. 離島建設條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121
  2. 公民投票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50
  3. 博弈法草案:http://www.linandpartners.com.tw/downlo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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