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與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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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辦法之補助對象如下:
1.領取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失業被保險人。
2.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退保當時,隨同被保險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眷屬,且於受補助期間為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規定之眷屬或第6類規定之被保險人。
但不包括被保險人離職退保後辦理追溯加保之眷屬。
若您太座原先有工作,那健保一定保在她所服務公司那邊,當你申請健保補助期間,是無法事後再轉加在你哪邊的健保的。
例:趙先生為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有子女2人以眷屬身分依附趙先生參加健保,趙先生嗣後因非自願離職退保,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趙先生及其子女2人符合上開規定,由勞工保險局全額補助趙先生及其上述2名子女共計3人自付部分之健保費。

失業勞工眷屬的健保費,將可全額獲得勞保局補助,以健保第六類被保險人每月健保費604元、最多可替三名眷口加保健保計算,失業勞工每月可省下1,812元的健保費,由於最長可獲六個月補助,失業勞工等於最多可少繳1萬872元的健保費。

現行就業保險法第10條雖然對失業勞工的健保費負擔提供補助,但僅限於失業者本人,眷屬並不在補助之列,不過考量失業者收入中斷期間,如果繳不出眷屬的健保費,將影響其眷屬的醫療保障。

立法院在會期前結束前通過了就保法第10條修正條文,增列了隨同失業被保險人辦理加保的眷屬,其健保費也給予補助,新法將在明天上路。

為了簡化申請作業,相關補助民眾不必額外向勞保局提出申請,是由勞保局與健保局直接作資料的勾稽,勞保局將自動就失業勞工領取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其本人和眷屬參加健保自付部分的保險費,撥款給健保局。

由於請領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最長為六個月,所以其眷屬的健保費補助最長也是六個月。不過這項補助只限於勞工在失業前,就替眷屬加保健保,如果是失業後眷屬才把健保移至其名下納保,就不能獲得補助。

至於健保保費的計算,失業勞工及其眷屬都屬於健保第六類人口,每月要繳的健保保費為604 元,由於健保相關規定是依附納保在就業人口的眷口數,只要超過第四人就不必繳交健保費,所以失業勞工最多可以省下三名眷口數的健保保費,每個月為1,812元,如果失業勞工領了六個月的失業津貼或職訓生活津貼,最多等於可省下半年,即1萬872元的健保保費。

  • 省保費》失業族健保 依附眷屬較省 !!
  • 停卡問題
  • 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upload/specialPeriodical/1234fcdf2850000011c7.pdf
    • Q1:我現在失業了,繳不起我自己的健保費用,該怎麼辦?
    • A:不用擔心,在您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之當月份應自付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將由政府全額補助,最長補助各6個月,合計1年。
    • Q2:我家人的健保費以前都是我在繳,現在該怎麼辦呢?
    • A:若於離職退保當時隨同您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眷屬,且受補助期間為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規定之眷屬或第6類規定之被保險人身份(即無職業之配偶、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滿20歲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或年滿20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符合資格之眷屬於您請領給付或職訓生活津貼期間之健保費,亦由勞工保險局補助。諮詢專線:(02)2396-1266。
    • Q3:我失業超過半年了,已經不符合勞工保險局全額補助保險費的資格了,該怎麼辦?
    • A:若您失業已達半年以上,就不是勞工保險局全額補助健保費的範圍了,如仍無力繳納健保費,那麼,請您參考以下包括「紓困基金貸款」、「健保費欠費分期攤繳」、「緊急醫療保障」、「健保愛心轉介」等協助措施,從中挑選出適合您的福利措施。
  • 有工作、沒工作 到底要如何投保?

健保是每一個人都得要投保 的,縱使你現在失業,健保還是不 可以中斷,只是不同的身分會有不同的投保方式。如果你目前沒有工作,或是轉換工作之間暫時中斷,仍要用適當的身分接續投保。

首先,你是某一個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的會員嗎?如果是,那麼你應該到所屬的工會、農會或漁會辦理投保。

如果非工會會員,那你就必須依附在有工作的配偶,也就是說,到你太太的投保單位,以眷屬身分辦理投保。

如果沒有工作,也沒有可依附投保的配偶或直系血親時,就要以「地區人口」的身分參加健保,這個時候,你的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 所,就是你的投保單位,到那裡辦理投保就對了。

如果你沒有辦法回到戶籍所在地的公所去辦的話,可以將投保申請表、應附的證件及委託書填好,委託親友辦理,另外,也可以到你現在居住地的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辦理。

許科長指出,離職或轉職待業的民眾,在待業期間,也不能中斷投保,以免影響自己的就醫權益。在還沒有找到新工作之前,如有職業工會、農漁會、水利會等會員資格,則可至相關工、農、漁會辦理投保;如果沒有上述會員資格,可以依附在有工作配偶的投保單位以眷屬身分投保,如果都沒有,就應以「地區人口」的身分,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投保。
如果每個月的薪水減少了,依照健保法規定,投保單位(也就是公司行號)可以檢具相關的薪資資料,向轄區健保分局辦理投保金額調降作業,以減少公司及員工健保費的支出。
  不過投保金額調降有一限制,就是健保月投保金額不能少於勞保勞退的月投保薪資,健保局會定期查核。
有些公司是要求員工休 1 個月以上的無薪假,即使如此,員工跟公司還是有僱傭關係,所以公司還是必須幫員工加保,且不得要求員工自行負擔全部的健保費,否則將觸法,一旦遭到健保局稽查,除了補繳健保費外,還得繳交應繳保險費的 2 倍罰款,而休無薪假的勞工,記得仔細比對薪資單上的健保扣款額,保障就醫權益。民眾如有疑慮,可以向健保局投訴檢舉。
當老闆了,讓我告訴你要怎麼做:如果你是公司行號負責人,應該要成立投保單位,為自己和員工辦理投保,你自己要用雇主身分投保;但如果你另有受僱工作,且為主要工,則可以在受僱的公司行號或機關投保。

有工作,但沒有一定雇主者,若有參加職業工會,應由職業工會辦理 投保;若沒有參加職業工會,應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投保。

從有一定雇主的公司或公家機關請領公保或勞保退休者,才能選擇在區公所單獨投保,工會退休且有成年子女者一定要依附子或女。

健保法規定:年長父母必須要依附子女投保,不限一定要兒子,女兒也可以,不可以單獨在公所加保,除非子女也在公所加保

若是在工會退保後,是不得到市區公所加保,得依附在其兒女底下
一般公司或公立機關退休,方得加入市區公所的健保,
做父母的理應依附在兒子或女兒的健保底下,是無法請婆婆去市區公所加健保哦(第六類)
在市區公所擔任健保承辦人的我..

只要一方沒工作的一定要依附在另一方身上,不能獨立在公所唷。

如果你有問過查過,你一定會得到千篇一律的答案:無職的被保險人適用於第六類第二目,必須到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區公所加保。包括中央健保局的網站也是這樣寫的,大家的認知也都是這樣。
… 所以今天早上,我跑了一趟中央健保局,領了號碼牌整整等了一個小時,只需要填申請單並檢附身分證影本,根本不需要戶籍謄本,一分鐘就辦好了。健保帳單也會在一個月後寄到我指定的通訊處。

目前健保局也針對待業期間不方便回戶籍地公所辦理投保的保險對象,提供更便利的多元加保管道,民眾可向最近的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或各縣(市)聯絡辦公室辦理投保,或自健保局網站下載投保申報表填妥後逕郵寄健保局所屬各分區業務組,即可完成投保手續,使民眾免於舟車勞頓及往返洽辦手續之不便與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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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企業給員工的獎金、車馬費等,依規定雇主、員工都需付補充保費,企業若先撥款給員工職福會,再轉手給員工,兩方都可省下補充保費。因報帳扣繳憑單可以「其他所得(九B)」申報,就不在「薪資所得」範圍內。

熟悉財稅的專家表示,如果參加職業工會、成立個人工作室、企業善用員工福利委員會等,或增加其他非現金福利,兩方都可以少繳一些錢。

專家透露節省保費的小技巧,如有工作卻沒固定雇主的水泥工、糕餅師傅,只要參加職業工會,兼差的錢就不必繳補充保費。

高收入民眾到職業工會投保可以節省健保費,沒有收入的家庭主婦到職業工會投保,則不僅可以幫老公省健保費,還 能從國保轉入勞保,享有相對優渥的給付條件。因此,部分民眾已經打算調漲健保費後,乾脆轉入職業工會投保。

根據健保現制,可以成為失業者的投保單位有四:
一、沒配偶,或有配偶但配偶沒就業者,或有子女但子女沒有就業,或失業者年滿 二十歲,或失業者未滿二十歲,但父母沒有就業者,必須到到區公所投保。
二、有配偶且配偶就業者,掛到配偶之公司。
三、有子女但子女就業者,掛到子女之公司。
四、未滿二十歲失業者,父母有就業者,掛到父母之公司。

大家可能不知,第一種的失業者已經沒有收入,又沒「人」可以分擔健保費,竟然被中央政府要求以每個月收入五萬元水準,來計算健保費( 50000元 X 6% X 20%=600元 )。所以,當這個失業者在昔日有工作時,每月收入是25000元的話,月健保費只要300元

但是失業後,反而要漲個兩倍以上,繳交659元的健保費,如果家中還有妻與子,依法最高乘上三口,則每月要繳的健保費高達一千八百餘元,等於三口之家六天以上的菜錢。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50019
    • 符合前條規定之補助對象者,保險人應按月補助其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自付部分之保險費。
    • 前項保險費之補助,以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每次領取給付末日之當月份應自付之保險費部分,補助之。

失業

另外健保局的人員還告訴我們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若繳清欠款後….
就是在健保卡停卡的這段時間若有就醫..可憑當時的收據
申請退費..
至於怎退因為還沒還清所以不是很清楚..但我自從嫁給我老公後..我有習慣把收據收好…..所以我算過我可以退好多好多錢喔

打了那麼多..就是要告訴大家
健保如果真的無法一次付清…就去健保局申請分期付款吧..早繳晚繳都是要繳.以免越欠越多..> <

還有收據可以申請退費..不要忘了自己的權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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